父亲未尽抚养义务,能要求女儿奉养我方吗?

发布日期:2024-11-05 08:12    点击次数:117

父亲未尽抚养义务,能要求女儿奉养我方吗?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对一皆抚养纠纷案作出守护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认定抚养与奉养义务不存在互为前提条目的因果相干,成年子女不成以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为由拒却扩充奉养义务。

小张系老张之子,且系唯独子女。2023年4月至9月,老张被会诊患有胰头恶性肿瘤,在病院入院调整,花去医疗费合计33665.07元,小张垫付9005.74元医疗费。老张现在在江苏省如皋市活命,小张在江苏省靖江市活命。老张告状要求小张扩充奉养义务,每月支付活命费2000元,承担入院技能的医疗费,每月探望其一次。

如皋市东谈主民法院一审以为,奉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界说务,子女应当扩充对老年东谈主经济上供养、活命上赓续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本案中,小张系老张唯独子女,现老张年齿已高且患有疾病,活命上有一定费劲,需要子女的赓续,身为女儿的小张,应当扩充奉养义务。法院伙同当地常住住户东谈主均活命消耗开销水平、被奉养东谈主的施行需求等要素,裁夺小张职守老张活命费1000元/月,支付自付医疗费24659.33元。

同期,法院以为,子女应当关注老年东谈主的精神需求,不得漠视、荒僻老年东谈主,与老年东谈主分开居住的子女,应当平淡造访或请安老年东谈主。谈判老张现时形体景况以及两边分开居住的情况,对老张要求小张每月探望一次的诉讼恳求,法院给予因循。

小张不平,向二审法院拿起上诉。小张以为在其未成年时,老张未对其尽到抚养义务,且老张照旧再婚,其不本旨担奉养职责。

南通中院审理后以为,成年子女对父母应尽的奉养义务不以父母尽到抚养义务为前提,老张是否再婚亦不影响小张本旨担的奉养义务,南通中院遂判决驳回上诉,守护原判。

法官说法

《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文矩:“父母有抚养诠释注解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奉养赞成父母的义务。”《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文矩:“父母不扩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草率不成零丁活命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职权。成年子女不扩充奉养义务的,费劲做事智力草率活命费劲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奉养费的职权。”

我司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诠释注解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奉养、赞成和保护的义务,抚养义务和奉养义务都是法界说务,但两者之间不是相互依存的对向性相干,更不是等价交换相干。父子母女相干,本色因身份相干而产生,它不同于条约,并非一种等价有偿相干。

法律是保护权益的终末一谈保险,若是父母不扩充抚养义务,子女不错照章维权,但法律不因循子女以父母未扩充抚养义务为由拒却支付奉养费。奉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界说务,是中华英才的传统良习,亦然社会公序良俗的伏击体现,子女对父母的奉养义务不因父母是否仳离、再婚而受影响。同期,奉养不仅是物资上的帮扶,更应当是面容上的陪同和关怀,“常回家望望”不应仅仅一句空论,更应落实到作为中。

转自:东谈主民法院报

作家:顾建兵

开端: 东谈主民网